3月13日,记者从12345市民热线了解到,2017年,12345市民热线共接听涉及装修相关内容的投诉电话1208条,投诉内容主要包括装修合同不规范,加重消费者责任;出现拖延工期现象;建材质量不合格;装修人员无证上岗,装修质量难保证;维修义务难履行;物业管理不到位,服务人员态度差等问题。
案例一:质量问题频发工期拖延半年
2016年11月8日,市民唐先生与德州某装修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施工工期60天。当年12月5日,装修公司开始施工。
施工过程中,唐先生发现了各种装修问题:厨房电位没有改电、部分地砖空鼓、卫生间多处水管外露、瓷砖铺贴粗糙等。“最严重的是洗澡间安装的浴霸不是合同上原定型号的浴霸,是装修公司未和我沟通,擅自外购的产品。”唐先生说。“2016年12月开始施工,到2017年8月20日了,工期拖延半年还没有完工,还出现了这么多质量问题。”唐先生拨打了消费者投诉热线,要求装修公司赔偿拖延费、施工质量未达施工标准赔偿费、误工费等费用。
经德州市消保委调查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装修公司一次性补偿唐先生两万元,将唐先生所反映的问题处理达标,并保证维修工期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案例二:收下六千元押金 装修工人“玩失联”
2017年8月,魏先生准备装修新房,他和某装修公司员工赵某议好价格后,便给赵某6000元装修押金,用于购进材料。同时,赵某也给魏先生一张收据,但收据上只有单位名称而没有公章。
因各种原因,装修公司一直推迟到10月份才动工装修。而令魏先生没想到的是,他后来再给赵某打电话时,对方一直关机。魏先生找到该装修公司,确认赵某的确为该公司员工,但赵某在1个月前就已辞职。
装修公司表示,目前魏先生手中只有一张没有盖章的收据,且赵某已经离开公司,这张收据无法核实真假,从单位账面查找,也没有接收过这笔收款。因此,对方建议魏先生先找到赵某当面对质。在没有核实的情况下,装修公司无责提供装修服务。
原因:追求个性化自由易“入坑”
如今,追求个性化自由成了家装市场的特有属性,但是相应的装修知识缺乏却让许多消费者掉进“陷阱”。
调查结果显示,有50%以上的业主选择自己参与设计方案与装修公司施工相结合的模式。相对来说,这种模式性价比与自由度都很高。但是,如何选择施工与材料双重可靠的正规家装公司,如何规避价位、质量、环保等方面的风险,消费者缺乏相应的知识。
另外,有相当一部分消费者选择缺乏监理与品质保证的“装修游击队”。“装修游击队”虽然价格低,但消费者却易被墙面掉皮、五金损坏、地板开裂、防水施工差等问题所困扰。“套餐中包含的项目不说明白,合同报价不明晰,工期延误,用工材料质量差等许多问题,导致消费者在实际装修中每天跟包工头吵架,这样的事件,屡见不鲜。”德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栾庆江说。
防范:装修首先把好“合同关”
“消费者要通过学习相关法律常识,了解与自己有关的权力、规定,充分行使手中的监督权,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政府调节是个选择,司法救济是个办法,但积极主张权利的,应当是消费者自己。”栾庆江表示,市民少些“几个小钱不值得费那个劲”的想法,多些“为权利而斗争是节操之诗”的心态,才是成熟的“消费者意识”,也需要消费者以“不能就这么算了”的较真精神,在法治框架内维护自己的权益。
另外,栾庆江提醒消费者注意,在签订合同时要擦亮眼睛,避免落入消费陷阱,保留好证据,让维权更有利。首先消费者在签订装修公司或者购买装修材料时尽量选择有实力的、信誉度高的公司。切记要将沟通细节,如不可恶意增项、施工周期、材料、家居设计尺寸、所用品牌等以文字的形式在合同上明确。并在购买辅材、家具时保存好发票、三包卡等相关凭证,以便日后维权。如发生纠纷,消费者可先与经营者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持凭证到工商部门投诉,或直接向法院起诉。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张亭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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