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在东营市人民政府网站上问:您好:我是西城景典杰座小区业主。2019年初新房开始装修,目前在装修期还未达到居住条件。2019年8月交物业费时物业公司称即使是新房装修期、只要电表水表走数就不能享受新物业法的物业费减免。我的理解水表电表不动是装修完成达到居住条件后界定是否是空置房的依据。目前装修期怎么能算可以居住?只要装修水和电肯定会使用。这个问题关系到新物业法实施后,很多新房装修户交物业费时面临的问题,请管理部门给与解答和解决。
东营区政府对此回应:您好,首先感谢您对东营区政府工作的关注。经落实:根据该住户反映问题,不符合空置条件,东营市物价局文件规定,以水电气均未使用为衡量标准,业户在装修房屋,水电都在使用,没有理由不交纳物业费,已经与留言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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